陈律师:.QQ:;陈律师是广州市专业劳动仲裁律师,胜诉率高,特擅长劳动合同纠纷;无故调职、降职降薪、拖欠工资、加班费、不交社保纠纷、劳动工伤赔偿,被辞退后如何索要经济补偿金?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楼A座,地铁:五号线区庄站B2出口。
问:职工因工伤发生的哪些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陈律师解答:9种费用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工伤发生的以下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
问:工伤保险中“本人工资”含义是什么?
陈律师解答:工伤保险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实际工资(以劳动者能证明的实际工资计算)。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的,按照统筹地区平均工资的6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