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其实挺有趣的。文中交代,老王最近忙了两件事:“在北京召开部分中央部委负责同志座谈会,并到辽宁省召开座谈会。“两次会议的主题则是同一个:“
就制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征求意见”。
真是件大事。看上去,这应该是到目前为止,新一届党中央治下制度笼子的又一重要拼图。在之前,能与这一条例重要性相媲美的,应该就是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了。
之所以这么说,是有规格的比较。
首先是名字上的对比。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一样,问责条例之前的冠名,也是“中国共产党”。也就是说,这一条例面向的对象,是全体党员,包括普通党员,也包括党员干部。
更重要的是在制定流程上的对比。
从老王以往的行程看,制定这样重要的、基础性的党内法规时,他一般都会多方调研,召开座谈会也是“标配”。比如在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时,他就曾在2015年3月-9月的半年时间里,先后到河南、浙江、陕西、福建调研并主持座谈会,就这两项制度的修订听取意见和建议。从这一点看,这一次王岐山在北京、辽宁召开座谈会,也是一种“循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