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设、施工等单位在施工前,对施工周边的哪些房屋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鉴定, 进行地下设施施工、管线施工、桩基施工和深基坑施工、爆破及降低地下水位等活动前,应应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下列房屋进行鉴定: 一、距离2倍开挖深度范围内的房屋; 二、爆破施工中,处于《爆破安全规程》要求的爆破地震安全距离内的房屋; 三、地铁、人防工程等地下工程施工距离施工边缘2倍埋深范围内的房屋; 四、基坑和基础工程施工、爆破施工或地下工程施工可能危及的其他房屋。 四、房屋安全鉴定的基本程序? 房屋安全鉴定的基本程序,应按下列框图进行。 房屋安全鉴定程序框图。
有房屋安全鉴定检测专用试验室。有固定工作场所和必需的技术设备、仪器;并 取得 ISO9000 标准质量体系认证。
业务范围:房屋安全鉴定、房屋质量鉴定、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施工周边房屋鉴定、工商年审鉴定、营业性建筑开业前安全鉴定、房屋抗震等级鉴定、房屋司法鉴定、危房鉴定及五无工程鉴定、租赁房屋安全鉴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房屋司法鉴定入围机构、灾后建筑物的鉴定、房屋装饰装修安全鉴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