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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国·东盟博览会(第13届)

  • 发布时间:2016-07-01 08:56:43
    报价:面议
    地址:上海,青浦,上海市龙阳路2345号
    公司:上海东浩国际服务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手机:13673480599
    微信:AQ617912
    电话:021-69760957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参展联系:安琦   QQ咨询:   2016年第1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   展览日期 2016年9月11-14日   展览地点 主会场:中国南宁国际会展中心(南宁市民族大道东段11号)   展区规模 展览面积10万平方米(室内9万平方米,室外1万平方米)   展区设置 商品贸易专题(会展中心D区室内一、二层展厅) 包含电力设备及新能源、电子电器和建筑材料。 国际经济合作专题(会展中心B区2号展厅) 包含国际工程承包、劳务合作、资源开发、信息科技、能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园区招商等。 “魅力之城”展区(会展中心B区1号展厅)        参展费用   标准展位费:主会场8000元/个 会务费:    3000元/人。为确保企业顺利参展,保持会务组 与企业代表联系的顺畅,确保参展人员在博览                会期间的安全,要求各参展企业代表交通住宿                由会务组统一安排。               展品运输费:企业自行承担。   展位配置   标准展位面积为9平方米(3米×3米)/个,含公司楣板、三面围板(过道转角展位有两面围板及两块楣板)、1张桌子、2张椅子、2盏射灯、1个500W单相插座、1个纸篓,并铺设地毯。 每个标准展位限工作人员3名,每人交2寸近照2张(需电子版本,像素240×320,50K以内),办理参展商证。 参展条件 参展企业须在注册国(地区)拥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具备进出口经营资格,或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企业如实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或出口企业代码。 优先安排优质企业、产品参展。企业可自愿提供本企业或产品的有效资料和所获荣誉证明。   参展规定   参展企业名称与楣板名称相符,不转售和倒卖展位。 按照展位确认书确认的商品类别展出商品。不在现场零售展品。 不展示假冒伪劣商品,不侵犯知识产权。 遵守博览会秘书处关于维护展览秩序的其他相关规定。     价格、参展等相关事宜请联系: 电话/TEL:      手机/phone:  传真/FAX:转808 联系人:安 琦 客服QQ在线:   E-mail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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