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级信用管理师培训|西安一级信用管理师报名考试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规定》对于国家职业资格的相关规定,“信用管理师”作为国家新职业已于2005年3月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向社会发布,且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6年1月,《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亦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施行,标志着信用管理服务行业作为我国一个新兴行业被依法确立,标志着信用管理职业已成为我国专业技术职务序列中的一员,对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事业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一、高级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2、具有大学专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及相关工作1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及相关工作10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及相关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5、取得本职业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二、报考标准:
1、企业财务管理人员、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人员;
2、从事信用风险管理和征信技术工作等的高端专业人员;
3、各类金融机构、信贷管理服务等机构的专业人员;
4、企业中从事经营、销售、财务、信用管理的相关人员;
5、信用管理、信用担保、信用评级、商账追收等信用服务行业机构的从业人员。
三、培训师资:
聘请由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信用管理资深培训专家组成的具有多年信用管理教学与实践经验的师资团队进行授课。
四、课程费用
(一)中级收费标准:9800元/人(含报名费、培训费、教材费、考试费、证书费)
(二)高级收费标准:12800元/人(含报名费、培训费、教材费、考试费、证书费)
陕西西职教育培训:西安市南关正街1号泛美大厦B座1506室(南稍门十字东北角原西安电视台大楼)
乘车路线:地铁2号线D出口,教育专线,游6路,游7路,游8(610)路,12路,14路,21路,26路,31路,36路,40路,46路,203路,215路,216路,222路。
电话: (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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