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经办人:申请办理该行政许可事项的经手人姓名。
2. 短信号码:填写正确有效的企业或经办人的短信号码,系统会在规定环节自动发送短信通知事项办理情况。
3. 电子邮件:填写正确有效的电子邮箱全称,系统会在规定环节自动发送电子邮件通知事项办理情况。
4. 电话号码:填写本企业经营常驻地行政办公室电话号码,该电话号码及经办人姓名会出现在“行政事项核验表”中。
5. 通讯地址:填写本企业经营常驻地的详细地址,用工商注册登记的全称或规范简称填写。
6. 申报事项简要描述:简单描述本次资质申报的事项名称、类别及等级。
7. 备注:其它未尽事宜的补充说明。
8. 申报材料清单:根据“三库一平台”法规标准信息中提供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须知”中的申请材料目录,填写申报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