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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业,房地产资质办理,专业资质办理

  • 发布时间:2016-08-29 15:18:13
    报价:面议
    地址:河南,郑州,郑州市金水区
    公司:河南公司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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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资质等级

    物业管理企业按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其各自需具备的条件如下:
     

    (一)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1)多层住宅200万平方米;
    (2)高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15万平方米;
    (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5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优良的经营管理业绩。

    (二)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1)多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2)高层住宅5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8万平方米;
    (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2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良好的经营管理业绩。

    (三)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房地产资质等级


    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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