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之星的全新认证制度
从能源之星启动的1992年开始,一直到2010年,能源之星项目一直采取自主性认证方式。即由生产商依据相关测试标准,向美国环保署提供自主执行的产品检测报告,待美国环保署审核确认之后,对相关产品给予列名,并授权该生产商可以针对该款产品使用能源之星标识。
而现在市场上节能产品的种类越来越丰富,申请能源之星标识的产品也迅速增加。仅仅依靠自主性认证方式,出现产品实际节能效果不达标的风险也愈加增大。为了加强市场监督力度并规范市场,美国环保署和美国能源部决定进一步完善能源之星项目的认证制度,改为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执行能源之星认证,客观地对产品节能效果进行评估,以更好推动能源之星项目的开展。
新的认证制度已经从201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根据新的认证制度,生产商必须向美国环保署授权的第三方认证机构提交申请,同时在美国环保署认可的实验室进行产品检测。在获得测试报告后,交由认证机构对产品报告进行审核,经确认之后授予证书,最后由美国环保署对这些产品进行列名。
CB认证、CE认证、FCC认证、IEC报告、CCC认证、ETL认证,RoHS认证、中国RoHS、REACH认证、锂电池UN38.3认证、TELEC认证、NCC认证、BSMI认证、LFGB认证、ERP认证、加州CP65认证、EN71认证、GS认证、FDA认证、ASTM F963认证、CPSIA认证、SRRC认证等相关产品检测认证,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