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型企业如果要进行劳务分包需要满足一定的行业标准,也就是要进行资质审核,资质审核的标准国家有具体规定。[1]
通过对企业注册资本金、企业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或技师以上的技术负责人的人数、企业近3年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的多少、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的规模,可将其分为一级、二级资质标准,(或不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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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
2:零散的劳务承包。指企业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
3: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指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地承包劳务作业
编辑本段资质标准
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1. 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本专业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木工不少于20人,其中,中级、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 企业近3年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100万元以上。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