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供应 求购 产品 公司 登陆

深圳布吉抚养费纠纷律师

  • 发布时间:2025-04-25 15:19:15
    报价:面议
    地址:广东,深圳,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A座1
    公司:广东华埠律师事务所
    手机:13682626811
    微信:lawyer18682126821
    电话:0136-82626811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不让探视不可拒绝付费

    邓先生与钟女士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儿子由钟女士抚养,邓先生每月支付600元抚养费;每周日,邓先生可前往探望儿子。因事后钟女士常常借故不让邓先生探望,邓先生出于 “回敬”,便拒绝支付儿子的抚养费,钟女士遂以儿子的名义提起诉讼,要求邓先生支付抚养费,法院不顾邓先生的抗辩,支持了对方的诉讼请求。

    法院的判决无可厚非。 《婚姻法》第21条所规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不受任何条件的限制或者约束的。钟女士不让邓先生探望虽属不对,但面对拒绝,邓先生只能通过诉讼等方式加以解决。

    提醒:联系时请说明是从志趣网看到的。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2025 bestb2b.com

©志趣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