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老师
一.发明专利的定义
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作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二、申请所需提供的文件与材料
应提供符合如下要求的技术交底书。
技术交底书是发明人或申请人将自已即将,发明创造内容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专利代理机构的参考文件。主要是为了提高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质量和效率,使专利代理人更容易理解发明人发明构思的特点,需要申请人提供的技术交底书主要是发明或实用新型说明书中的相关同内容,这些内容都是文件所必不可少的,其中申请人撰写有困难的可以从略。主要内容如下:
1、发明的名称
名称应清楚、简明,采用本技术领域通用的技术名词,以清楚地反映和体现发明的主题以及发明的类型。不要使用杜撰的非技术名词,不得使用人名、地名、商标、型号或者商品名称,也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名称与国际分类表中的类、组相应,一般不超过25个汉字。
2、所属技术领域
所属技术领域是指该发明创造直接所属或直接应用的技术领域,既不是所属或应用的广义技术领域,也不是其相邻技术领域,更不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本身。
3、背景技术
又称已有技术,这一部分应对申请日前的现有技术进行重点描述和评价,即记载申请人所知,且对理解、检索、审查该申请有参考作用的背景技术。一般至少要引证一篇与本申请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文件,必要时可再引用几篇较接近的对比文件,它们可以是专利文件,也可以是非专利文件。对现有技术的简介应包括三方面内容:
(1) 注明其出处,通常可采用给出对比文件或指出公知公用情况两种方式;
(2)简要说明该现有技术的主要相关内容,例如主要的结构和原理,或者所采用的技术手段和方法步骤;
(3)客观地指出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和缺点,在可能的情况下说明存在这些问题和缺点的原因,切忌采用诽谤性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