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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是广州专业处理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交通事故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提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议、事故责任比例划分、伤残赔偿计算、代理交通事故诉讼等事宜,凭借专业的办案水平,赢得当事人家属一致好评,胜诉率高。欢迎您咨询,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楼A座, 地铁:五号线区庄站B2出口。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怎样处理?
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应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
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对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重新调查、认定;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认定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就会维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