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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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SAA认证的标准机构为Standards Association of Australian,所以很多朋友把澳大利亚认证称为SAA认证。实际上SAA只是标准制定机构,而不颁发产品认证证书。澳大利亚的标准以“AS”开头,澳大利亚与新西兰的联合标准以“AS/NZS”开头。澳大利亚的标准与新西兰的标准基本与IEC一致,同时存在一些国家差异。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推行标准的统一和认证的相互认可,产品只要取得一个国家的认证后就可在另外一个国家销售。
澳大利亚没有统一的安全认证标志,各个州或地区都先后以立法的形式规定了对电器产品的管理方法。虽然名称及颁布的日期不尽相同,各个州或地区关于电气安全立法的内容基本一致。电气产品分为管制类电气(prescribed product)和非管制类产品(Non-prescribed product)。
管制类电气产品根据AS/NZS4417.2划分,包含电热设备、制冷设备、电动工具、零部件等。目录在政府的公报上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昆士兰州、新南威尔士州及维多利亚州在认证进程中最为活跃。以昆士兰州为例,电力法(the electricity Act 1994)宣布了电器认证、销售及使用的详细规定。
电磁EMC要求
在澳大利亚,电器产品的EMC要求由ACMA(Australian Communications and Media Authority)监控。使用的标准除了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标准(AS/NZS)之外,ACMA又承认了103个其它标准,这些标准包括EN(European Norm),IEC(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和CISPR(International Special Committee on Radio Interference)。
为了限制电磁干扰的影响,澳大利亚从1999年1月1日起,对所有的在标准规定范围内的产品实行电磁干扰(EMI)强制性要求。部分EMC实验项目也必须附合强制性要求,它们是:传导干扰、断续干扰(喀呖声)、射频辐射干扰;其余EMC试验项目不作强制要求,例如抗干扰、静电放电(ESD)、谐波、电压闪烁等。产品经检验后符合相关标准,可以贴上C-Tick标志。任何公司或个人要使用此标志必须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后方可使用,而且标志的高度不低于3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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