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规定,凡年满11岁或以上的香港居民(除获豁免或无须登记的人士外),须登记及领取身份证。港籍宝宝年满11岁,家长就需要带孩子前往香港办理香港身份证。香港身份证是以智能卡形式签发。在办理登记申领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申请人须证明自己符合根据《人事登记条例》办理该项登记的资格。
如果你年满11岁,必须由父亲、母亲或合法监护人陪同申请儿童身份证。陪同你办理申请手续的家长必须出示其有效旅行证件、护照或香港身份证。如由合法监护人陪同申请,该监护人亦须出示可证明其监护权的文件。
如果你是在香港出生,你须出示你的香港出生证明书、身份证明文件(例如有效旅行证件、护照等)或最近的学校证件(经学校盖印认证并附有照片的文件,例如学生手册或学校记录卡),及以前的身份证(如有的话)。
如果你并非在香港出生,你须出示你的出生证明书、有效旅行证件、护照、入境证、单程证或誓章,以确认你在香港的居留身份,并须出示以前的身份证(如有的话)。
当你前往办理登记时,你必须出示证明文件的正本予登记主任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