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建筑类产品必须加贴CE标志?
针对建筑类产品,如果需要投放到EEA市场(欧洲经济区域或者欧盟+挪威,爱尔兰和列支敦士登市场)就必须通过CE认证,此要求是强制的,只有满足了此要求才能够投放这个市场。 也就是说,针对建筑范围内的各个产品必须有一项可用的有效果的协调标准。委员会在欧盟的杂志上出版了这个协调标准。每个协调标准的出版都伴随2个日期。“申请日期”指的是在此之后,技术说明有效,并且CE认证开始有实施。“截止日期” 指的是在此之后,CE认证对投放欧洲市场的此产品都开始强制,但每个产品的实施日期和截止日期会不同。
建筑材料CE认证的指令——CPR建材指令:EU.
介绍
各个欧盟成员国为了保证其境内的建筑物和土木工程在设计与施工上不 对人、家畜、财产的安全构成威胁,同时为维护普遍的福利所遵循的其他基本要求,采用CPR指令来协调建筑产品标准。CPR不仅关系到建筑物的安全,而且关系到健康、使用寿命、节约能源、环境保护、经济因素和其他公共利益方面的重要因素。
建筑产品的定义
建筑产品是指任何以永久性方式固结在建筑工程内的任何产品,建筑工 程包括建筑物和土建工程。例如火灾探测和火警系统,建筑五金件,瓷砖,建筑用玻璃纤维,地板等等
七大基本性能
机械阻力及稳定性
建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须使其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可能承受的载荷不会导致下列事故的发生:
-工程整体或部分倒塌;
-变形严重到不允许的程度;
-承载结构严重变形,引起工程其他部分或装置或安装的设备遭到损坏;
-事故造成的损坏与初衷不相称。
防火安全
建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须在突发火灾时:
-使结构承载能力维持一段特定的时间;
-使工程范围内火、烟的产生与蔓延受到限制;
-使火势向临近建筑工程的蔓延受到限制;
-使人员能逃离该工程或以其他方式得到营救;
-使救援人员的安全得到考虑。
卫生、健康与环境
建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须保证其不对工程范围内的人员或邻里的卫生和健康构成威胁,尤其不能发生下列情况:
-释放有毒气体;
-空气中出现有害微粒或气体;
-释放有害辐射;
-对土壤或水造成污染和毒化;
-对废水、烟、废物或废液清除不当;
-工程各部分或其内表面出现潮湿。
使用安全
建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不得造成操作或使用过程中出现诸如滑移、跌落、 碰撞、烧伤、触电、爆炸受伤等不能接受的事故危险。
噪音防护
建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须使工程范围内的人员及附近居民能觉察出来 的噪音控制在低水平,使他们的健康不受威胁并能让他们在令人满意的环境中睡眠、休息及工作。
节能及保温
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及人员情况,建筑工程及其供暖、制冷、通风装置必须 在设计和施工上保证使用尽可能少的所需能量。
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对于自然资源的利用更合理,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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