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证明书办理流程
1.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可以根据需要,自行或委托 他人向温州市贸促会申请办理证明书。
申请国际商事证明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申办国际商事证明书申请表(2)》(有格式)一份;
(2)、需认证的文件一式两份;
(3)、出证认证机构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2.文件要求:企业提交的认证文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文书或单证上的印章必须合法、真实、准确、清晰;
(2)、副本、节本、译本、影印本,与原本内容完全一致;
(3)、提供文书、单证要完整无缺,文面清洁、字迹清楚;
(4)、认证权威机构出具的文件(比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果需要附有与中文一致的外 文译本,应由专业翻译公司翻译并盖章;
(5)、文书、单证内容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共道德;
(6)、所要求证明的事实,必须客观存在、确定并且不存在争议;
(7)、所提供佐证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和充分;
(8)、文书上提到商标的(不论国内或者国外的商标),必须提供相应的商标注册登记证复印件 一份;如商标不为申请企业所有的,需另外再提供商标使用授权书一份。每次办理,均需提供 。
3. 认证时间:一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