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
(一)《医疗器械广告审查表》原件1份,复印件2份(盖鲜章);
(二)申请人及广告主、生产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盖鲜章);
(三)其他生产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生产者的生产企业许可证,经营者的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盖鲜章);
(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制造认可表或注册登记表复印件1份(盖鲜章);
(五)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医疗器械说明书批件复印件1份(盖鲜章);
(六)广告主或者生产者出具的对所提供的文件真实性的声明(盖鲜章原件)1份;
(七)申请发布进口医疗器械广告,需提交《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和进口医疗器械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八)电视和声音广告需提交与通过审查的内容相一致的光盘或CD;
(九)法人委托书原件;
(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一)申请人组织机构代码。
(十二)广告内容涉及商品名、注册商标、专利等内容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用A4规格纸张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