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司注册以非货币财产出资违反出资义务的法律后果
依据司法解释的规定,违反出资义务有以下几种法律后果:
1、公司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议对其利润分配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股东权利进行合理的限制;
2、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向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追究责任,要求其补足出资或者承担违约责任;
3、公司债权人可以主张没有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在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4、有限责任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未履行出资义务股东的股东资格。
二、公司注册如果是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会比货币财产出资的情绪复杂很多,特别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
(1)首先是估价是否合理。这是最根本的问题,尤其是在股东以无形资产出资时,估价显得更为重要。在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时,可能要引入新的投资方,如果有不合理估价的无形资产,对引入投资是个大麻烦。
(2)其次是你是否真的需要。有时股东以机器设备、厂房或者产品入股,结果可能根本不是公司经营所需;也有时股东以无形资产如专利、商标等入股,不久后也可能因技术路线改变而被束之高阁。这样的情况下,引入非货币资产就需要谨慎了。
(3)还有一些其他问题,比如非货币资产的归属,如果股东拿别的公司的资产当作自己的用来出资,你怎么办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还涉及剩余保护年限的问题,当然保护范围也是需要关注的。
三、公司注册以非货币财产出资要依法履行评估作价、变更登记手续以及交付使用
由于公司资本维持的原则,以非货币财产进行出资必然要涉及到对非货币资产进行评估作价,以及在以房屋、土地使用权等出资时办理权属以及交付使用的问题,否则将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未履行出资义务。
出资人以前款规定的财产出资,已经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主张其向公司交付、并在实际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