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要求,未在规定期限内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虽然在截止日之后,企业仍然可以进行年报,也可以从经营异常名录中除名,但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记录会 “终生”存在于企业的信用档案中。
所需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2016年1-12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四)公司章程复印件;
(五)如2016年度有发生股权变更,需提供变更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时间:5~1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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