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5)取得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取得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2)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4)取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