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龙门吊租赁|山东聊城龙门吊租赁公司|山东聊城架桥机销售——新东方起重
山东聊城龙门吊租赁是国内率先从事路桥机械设备租赁的厂家,设备租赁遍布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调剂便利,各种路桥工程起重机、龙门吊、架桥机、运梁车、铁路架桥机、铁路提梁机、轮胎式龙门吊、地铁专用起重机、客运专线铺轨机、轮胎式铺轨机、移动模架造桥机260余台套,并承接制梁、运梁、架梁工程承包,已经在路桥施工行业打响品牌。
山东聊城龙门吊租赁公司是新东方起重厂家实力很强的一个分点,近期签订了许多龙门吊销售的合同,下面为大家做一个详细的展示,让您能更加放心的使用我们的设备。
起重机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河南省新东方起重机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新东方集团
乙方: 签订时间: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
包括起重机的安装、运输、报检费及起重机的单位、数量、单价,生产厂家。
总价: (特种设备增值税发票17%)
不含税价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贰拾叁万圆整。 230000.00元 (不含税价) 安装卸车吊车乙方提供
1、设备包含:详见出库单
2、本合同总计金额不包含设备基础的施工及制作(乙方自行解决)。此价格包含运输;合同总价不含税。
第二条:质量标准
1、甲方的设计应符合技术条款规定,符合门式起重机设计标准GB/T。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证明质量的资料:产品检验合格证及相关资料。
第三条:供货时间
货款到账后15日内发货。
第四条:交货地点
乙方施工所在地(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悦兴镇项目部)
第五条:交货方式:
汽运,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标的物所有权
标的物所有权在乙方未完全履行支付货款义务时,标的物产权归甲方所有,自乙方付清货款时起,标的物所有权转移至乙方。
第七条:付款条件:
1、签订合同后乙方支付给甲方拾万圆整(10万元)定金。乙方提货出厂前支付给甲方拾万圆整(10万元)。安装验收一周内乙方支付给甲方叁万圆整(3万元)。
第八条:安装调试与验收
1.安装、验收所需机械机具及人员由乙方提供,甲方负责技术指导。甲方人员食宿由乙方负责。
2.乙方负责办理质量检验、验收等相关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提供整套验收资料。
第九条:技术文件
第十条:服务
第十一条:双方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山东聊城龙门吊销售这里就不在此一一列举合同条例了,有需要设备的客户欢迎您来电与我们详谈合作具体细节,新东方起重以“市场”为导向,以“人才”为根本,以“顾客”为上帝,以“质量第一,用户至上”为宗旨,以优质的产品、合理的价格、及时的交货期、优秀的服务来取得广大用户的信赖与支持。
联系人: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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