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再加工认证证明书/香港原产地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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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口的优惠制原产地证针对国外。由于优惠制原产地证的出现,普惠了广大的进出口商,加大了中国与国外间的进一步交流。优惠制原产地证,有些客户需要说在证书上面加盖香港未再加工证明的章。因为中国出口到国外的货物,经过了香港中转,但是客户那边不知道这批货物在香港有无经过任何的加工改造,需要中国的出口商这边做未再加工证明给他们,因此,在优惠制原产地证的证书上面,就多加盖了香港中检公司的章-未再加工证明的章。
香港未再加工证明,也叫做“香港中检产地证未再加工证明”,具体是指根据原产地证的直运规则概念来说:受惠国的原产品必须从该受惠国直接运至进口给惠国。但是由于地理的原因或者是运输的需要,也允许货物经过出口受惠国以为的第三国领土,不管是否在过境国或地区转换运输工具或存货栈,其条件是:货物一直处于该过境国或地区海关的监督下,未投入当地市场销售或交付当地使用,以及除卸装和为使货物保持良好状态而作的必要处理外,未在那里进行过任何再加工。直运规则与产品原产地并无直接联系,但它是一个必要的技术手段,用以确保运至进口给惠国的产品就是出口受惠国发运的原产品,从而避免了中途经过境国时可能进行的任何再加工或换包。直运运输证明包括出口受惠国签发的直运提单或联运提单等运输单据以及过境国海关当局签发的证明,证明货物名称、卸货及装货日期、船名、启航日期及货物过境国或地区停留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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