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科学、客观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全身心深耕专业,专注创新创造创业,实现“追赶超越”目标,现就我省职称评审中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调整如下:
一、自2017年起,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不再作为必备条件。确实需要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根据系列、专业和岗位特点,自主确定评审条件。
二、将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与继续教育相结合。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是一项长期任务,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可结合专业技术岗位实际,通过自学、参加考试等多种方式继续学习,不断提高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国家组织的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之一,由专业技术人员自主自愿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分别登记继续教育40小时。
三、工程师职称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四、工程类职称专业分类如下:工民建工程师、建筑工程师、建设设计工程师、建筑施工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地质勘测工程师、建筑预算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市政工程师、公路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土建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路桥工程师,机械工程师、自动化工程师、机电设备工程师、机械设计工程师、铸造设计工程师、机械制造工程师、采矿工程师、机电一体化工程师等等。
五、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材料:
1.填写《职称评审表》一份;(认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培训工作经历)
2.复印件和学历毕业证复印件;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3.近期2寸照片;
六、资格评审后,分别由相关省;市(部分是区)人事职称部门或职称办授权的人事代理部门负责办理及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