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全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审批机构:省级广播影视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审核时间:20-40工作日
年检要求:每年1-3月
有效期限:3年
业务应用: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即指从事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
2、公司章程
3、法人及股东身份证
4、3名人员身份证及相关毕业证
5、租赁凭证
6、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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