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保人参保年限符合什么条件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答:依据《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粤府[2006]96号)第三条规定,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的;
(2)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
(3)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
(4)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保未参保,1998年7月1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
2、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的条件时是否可以延续缴费?
答:依据《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粤府[2006]96号)第三条规定,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条件的本省户籍参保人,可以不申领一次性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参照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费基、费率继续缴费,直至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条件时为止。
3、我10年前已是三级伤残,现满50岁了,连续工龄也有15年以上了,可以办理病退吗?
答:参保人办理非因工患病提前退休应先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4、我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有问题,单位缴纳部分的其中基数的3%应划入个人帐户,但从2006年7月就不划入个人帐户了,这是否违反了国家政策
答:依据粤府[2006]96号文规定:个人缴费以参保人月应税工资为基数,应税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应税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从2006年7月1日起,统一将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规模从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单位应缴部分全部纳入统筹基金管理。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是为退休人员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调节使用的。所以是不违反政策的。
5、自2009年1月1日实施国办发(2009)66号文件后,我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办理退保,到何时才可以退呢
答:参保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参保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可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
6、变更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职工身份等个人基本信息后养老保险是否影响?
答:对养老保险费的缴纳等没有影响,但退休后要及时更新,以免影响养老金及时正确划拨。
公司简介: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于2003年成立至今已有14年,是一家经国家劳动、人事部门核准成立的专业从事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的知名机构,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任广东省人才交流协会副会长、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副会长单位等;
骏伯公司在中国人力资源行业刚起步时就开始从事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声誉及广泛的影响力,截止到目前,骏伯已为数千家大、中型企业提供优质人力资源服务,包括位列世界500强的知名公司。
社保代理服务区域:
分公司:覆盖广东省内21个地级市,广州、深圳、清远、中山、佛山、阳江、湛江、茂名、揭阳、潮州、肇庆、云浮、汕头、梅州、珠海、江门、东莞、惠州、汕尾、河源、韶关、
服务网点:覆盖中国大陆31省市,全国各省省会城市、直辖市、其他各省城市共300多个,致力于成为中国网点齐全、队伍专业、服务高效的人力资源服务供应商;
骏伯人深信:只有客户的满意,才有骏伯的成功!
企业社保及公积金代理服务、劳务派遣,生育保险代理
咨询热线:(魏先生);办公QQ/:;
办公固话:转8302
总部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东塔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