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EC《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的法规》(简称REACH)已于2007 年6 月1 日正式生效,并从2008 年6 月1 日起在欧盟正式实施。它是欧盟新的化学品法规,被认为是20 年立法中重要的法规,据估计它产生的影响将会是RoHS 指令的12 倍,并将影响全球包括电子行业在内的众多行业。
从10月28日起,REACH法规下的新义务随着第一份高关注物质候选清单的正式发布开始生效。对于进入候选清单中高关注度物质的相关义务如下所示:公司必须为归入授权候选清单中的物质承担相应义务。这些义务针对的不仅仅是物质本身,同时还针对存在于配制品中,以及物品中的物质。
1. 从物质被归入候选清单开始:如果物品含有候选清单中的物质,且质量百分浓度大于0.1%,则欧盟范围内此类物品的供应商必须向顾客提供其可获取的充足信息;或者,应消费者要求,在收到要求的45天内向其提供可获取的充足信息。这类信息应保证物品的安全使用,且至少包括物质的名称。
2. 从2011年开始:如果物品含有候选清单中的物质,且该物质质量百分浓度大于0.1%,并且在物品中的总含量超过1吨/年/公司,则欧盟范围内此类物品的制造商或进口商必须向ECHA进行通报。
3. 在2010年12月1日前归入候选清单中的物质,必须在2011年6月1日前完成通报;4. 在2010年12月1日或在之后归入候选清单中的物质,必须在归入后的六个月内完成通报。
欧盟颁布REACH 的两个主要目的是:加强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保护,提高欧盟化学工业的竞争力。在2001 年2 月出版的白皮书《欧盟未来化学品发展战略》整个框架中确认七个主要实施目标:1. 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2. 保持和加强欧盟化学工业的竞争力;3. 预防内部市场的分裂;4. 增加透明度;5. 与国际接轨;6. 促进非动物实验;7. 符合欧盟在WTO 下的国际义务。
REACH法规中,化学物质的注册范围主要包括:
1.数量≥1吨/年/人的独立存在的物质或配制品中的物质;
2.上游供应商中未注册的含量(重量比)≥2%且总量≥1吨/年/人的以单体单元(monomericunits)或化合物(chemically bound substances)形式存在于聚合物中的单体或其他物质;
3.总量>1吨/年/人且正常或可合理预见使用状态下会有意释放的物品中物质(substances in articles);
4.总量>1吨/年/人,化学品局有理由怀疑会从物品中释放且这种释放对人体或环境有害的物品中物质,化学品局可要求注册。
REACH法规中,豁免注册物质有:
1. 1吨/年/人的物质
2.放射性物质
3.海关监管下的不做任何处理或加工的:(1)为再出口而暂存的,或保税区或保税仓库中的;或(2)过境的
4.非分离中间体
5.运输危险物质的运输工具
6.废弃物
7.成员国因国防之因而豁免的
8.医药或兽药
9.食品或饲料中的添加剂、食品调味剂和动物营养剂
10.附件IV中的物质(已知风险很低)
11.附件V中的物质
12.再次进口已注册的物质本身或制品中的物质
13.已注册的物质本身、制品或物品中的物质再次加工时(recovery process)14.聚合物(聚合物本身)(但上游供应商中未注册的含量[重量比]≥2%且总量≥1吨/年的以单体单元(monomericunits)或化合物(chemically bound substances)形式存在于聚合物中的单体或其他物质除外)
15.仅用于产品或研发的化学物质(PPORD)(5+5/10年)
16.只用于植保产品中的活性成分和辅料(co-formulants)(视为已注册)
17.只用于生物杀灭剂中的活性成分(视为已注册)
18.根据EEC指令,已做过新化学物质申报的物质(视为已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