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网购市场逐渐扩大,各种商城随之成立,类如天猫、京东、淘宝等,为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督促卖家重视产品质量安全,各商城对产品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相应的产品进入商城必须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出具质检报告,要求凡申请服饰、家纺、童装、玩具、电子等产品的旗舰、专卖、专营店的卖家,必须提供每个分类至少一份具有CNAS、CMA资质的权威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于2014年12月19日发布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认证规则CQC申请类别:CQC标志认证修订内容如下:
依据标准由CQC修改为GB 。
自本通知发布日起,CQC新能源部开始使用新版实施规则和认证依据标准受理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认证申请,企业可以通过CQC网站提交认证申请。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于2014年12月5日发布了第27号公告, 其中包含了标准《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在内的234项国家标准。从标准代号GB可以看出,该标准为国家强制性标准,并且该标准将于2015年8月1日正式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便携式电子产品用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如笔记本电脑,PDA,手机,无线电话,蓝牙耳机,对讲机,便携式电视机,便携式DVD播放器,MP3/MP4播放器,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电子导航器,数码相框,游戏机,电子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