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年间为了稳定经济前后进行了五次改制,终取得成功;确立了清代的货币体系。随着五次改制同时产生了五种形式的顺治通宝闻名于世,史称“顺治五式”。
顺治四式-满文宝泉、宝源钱
一、顺治一式又名顺治仿古式(仿明钱式),顺治五式中早出现的一类。始铸于顺治元年(1644年),清军占据上海之后,建立了清王朝,同时在货币发行上大量采用了明代遗留的旧机构、工匠和钱币制作工艺。因此这一时期铸造的“顺治通宝”钱很大成度上保留了明朝铸币的风格,面文“顺治通宝”,皆为光背无文。采用这种形式,主要是适应关内群众的需要,也便于新旧钱之间的兑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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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顺治二式又名顺治单字记局式,是继顺治一式后的第二类顺治钱形式,始铸于顺治二年停于顺治九年(1645―1653年),其形式类似于唐代的会昌开园:钱背由一个单一汉字(有穿上、穿右及穿左三类)记载其铸钱局。据记载顺治时期全国先后有二十三个钱局开铸单字记局钱,但从现存顺治钱实物来看仅发现了工、户、蓟、宣、云、延、原、同、阳、河、临、东、浙、宁、昌、福、荆、襄和新共十九局。钱重一钱二分。顺治八年钱重改为一钱二分五厘。清朝初期制钱重量不断变化,顺治通宝钱汉字钱的大小轻重差异较大。有的钱局开铸时间短,开铸不久即停铸,所以有的记局记地钱数量很少,其中“延”、“宣”、“蓟”,存世甚少,极为罕见。
三、顺治三式又名顺治“一厘”式,是继顺治一式、二式之后铸造的第三类顺治钱形式。顺治十年(1653年)七月各省、镇钱局停铸单字记局钱,开铸顺治背一厘钱,每文重一钱二分五厘,较背单字钱制作精好,背文由穿右一本省记局汉字与穿左“一厘”组成。由于“一厘”二字取折银一厘之意(一千厘准银一两),可直接与官银兑换,故称其为计银一厘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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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料记载顺治一厘式共有十九局开铸,分别有:户一厘、工一厘、蓟一厘、宣一厘、云一厘(密云局)、东一厘、临一厘、原一厘、阳一厘、陕一厘、同一厘、河一厘、浙一厘、宁一厘、昌一厘、江一厘、福一厘、云一厘(云南省局)、荆一厘。各局版式基本固定,变化不大,除原一厘、浙一
顺治五式-满汉式钱
厘、宁一厘、昌一厘、江一厘、福一厘、云一厘等南方各局使用较为特殊的面文书法而外,其余各局多数采用了户部铸币的标准面文体系。四、顺治四式又名顺治“满文”式,顺治十四年(1657年)中央责令各省、镇钱局停铸各类顺治旧钱,由户部宝泉局和工部宝源局开铸“新钱”即顺治通宝背满文“宝泉”、“宝源”钱,每文增至一钱四分,且铜制金黄径大精美,俗称大制钱。此次改制完全脱离了明代体系而确立了清代制钱风格,完成了从型制上仿造明代制钱到铸造真正意义上的清代钱币的转化过程,在整个中国钱币史上也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