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a.填制准确完备的收货人备案申请表;
b.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的复印件并交验正本;
c.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d.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
e.拟经营的食品种类、存放地点;
f.2年内曾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售的,应当提供相关说明(食品品种、数量);
g.自理报检的,应当提供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复印件并交验正本。
办理流程
1.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备案
1.1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通过备案管理系统填写并提交备案申请表。
1.2国家质检总局对完整提供备案信息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予以备案。备案管理系统生成备案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名单,并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公布。
2收货人备案
2.1进口食品收货人,应当于食品进口前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
2.2收货人在提供上述纸质文件材料的同时,应当通过备案管理系统填写并提交备案申请表。收货人应当保证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可以通过备案信息与相关人员取得联系。
2.3检验检疫机构对收货人的备案资料及电子信息核实后,发放备案编号。备案管理系统生成备案收货人名单,并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公布。
红酒审核.
证明资料如下:
1、交易情况报告; 2、合同、invoice、装箱单;
3、采购单(PURCHASE ORDER); 4、原始invoiceinvoice;
5、中英文彩色标签一套; 6、国内预计销售价格报告;
7、成分表(检测报告 wine profile-analysis test); 8、提单; 9、卫生许可证; 10、保险(chartis); 11、原场地证(CERTIFICAT ORIGINE); 12、授权书(delegation); 13、买卖方的营业执照及税务执照; 14、代理公司要有代理协议;
注:以上文件均是复印件加盖收货方公章原件
进口顾问:邹鑫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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