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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派出所拘留几天家属能会见?广州越秀区看守所律师

  • 发布时间:2019-03-21 10:06:57
    报价:面议
    地址:广东,广州,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楼
    公司: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手机:13922319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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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18620925766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联系人:陈律师:号:chen  电话:。QQ:​‌‌;陈律师是广州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等事宜,胜诉率高。欢迎您咨询,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楼A座, 地铁:五号线区庄站B2出口。

    1、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直到法院开庭审判约4个月时间,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还不固定,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做口供是的注意事项,这些及其关键,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2、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作为在押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应向检察机关出示下列材料及所需的复印件:
       2、律师执业证;
       3、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事务所函》。
      检察机关应向律师提供起诉意见书复印件及相关的法律手续和案件材料。第二十八条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应向看守所出示下列材料及所需的复印件:
       2、律师执业证;
     4、检察机关提供的起诉意见书复印件。
       律师会见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案件的在押犯罪嫌疑人时,应参照本规定第三章的相关规定,由侦查机关负责办理律师会见的手续。在本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检察机关不派员在场。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可以了解案件以下情况:
      (一)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二)犯罪嫌疑人是否实施或参与所涉嫌的犯罪;
      (三)犯罪嫌疑人关于案件事实和情节的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关于其无罪、罪轻的辩解;
      (五)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
      (六)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其人身权利、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
      (七)其他需要了解的与案件有关的情况。
      在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辩护律师可以持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会见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人民检察院不派员在场。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一律在监管场所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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