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考评条件,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适应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和对高技能人才需求的实际,进一步打造一支技能精湛、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技能人才队伍,按照 “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核、企业聘任、考培分离”的原则,现将2017年全省技师、高级技师考评(以下统称为技师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职业范围 全省技师考评职业是:焊工、机修钳工、电工、仪器仪表维修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起重工、电梯安装维修工、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锅炉设备安装工、防水工、砌筑工、钢筋工、架子工、锅炉操作工、机床装调维修工、装配钳工、模具工、工具钳工、铸造工、锻造工、金属热处理工、车工、铣工、磨工、镗工、多工序数控机床操作调整工、冲压工、电切削工、制冷工、手工木工、评茶员、眼镜定配工、眼镜验光员、锁具修理工、燃气具安装维修工、汽车维修工、美发师、美容师、养老护理员、安检员、安全评价师、保安员、智能楼宇管理师、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操作员、中式面点师、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茶艺师49个职业。 对于具有一定考评规模的中、省直大型企业集团,其技师考评工作按照“五统一”原则,结合生产实际和方便考生的原则,可自主申请进行相关职业技师考评。 自主申报职业应同时具备下列必备条件: (一)申报职业已列入新版《职业分类大典》且已颁布《职业标准》; (二)具有该职业高级考评人员; (三)具备与考核试题相一致的设施设备和场地。 按照职业资格清理规范工作要求,如遇职业技能鉴定职业目录清单出台和有关政策调整影响,技师考评工作也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评方式 技师考评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综合评审(技术答辩)三个项目,各占100分,各项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由省厅核发职业资格证书。单项成绩不合格者,其合格项目的成绩保留一年,可补考一次。补考项目合格后,由省厅核发职业资格证书。补考仍未合格者,重新申报考评。 理论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 技能考核。采用现场操作、仿真模拟或口试、笔试方式进行。涉及工艺、制图等文字描述、计算或图表类的技能操作考核,由省厅视具体情况确定答题方式。 综合评审。采用考生本人撰写技术工作总结(占50分),省厅组织高级考评员或相关专家根据其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表彰奖励等方面工作表现,结合技术工作总结内容对考生进行现场口试(或笔试)答辩(占50分)的方式进行全面评议。 考生撰写的技术总结应结合本人工作实践,突出岗位特色和技能特长,内容要详尽、真实、可信,严禁摘抄、拼凑、冒用他人技术成果。对弄虚作假或经举报查实者,取消其成绩。 (一)考评对象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业者和其他社会劳动者(不含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均可申报参加上述职业的技师考评。 (二)申报条件 1、符合各职业《职业标准》规定的申报条件者。 2、在技能岗位工作并掌握高超技能、作出突出贡献的技能人才,可根据用人单位意见,破格或越级参加技师考评。具体条件如下: (1)取得四级职业资格12年(含)或三级职业资格2年(含)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技师考评。 a、获得、省级一类技能竞赛第四至十名者;获得省级二类、市级一类技能竞赛第二至六名者;获得市级二类、市级大型企业技能竞赛第一名者。 b、获得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技术能手称号或省级“五一”劳动奖章者。 c、市级及以上科技部门或相应权威机构颁发的技术创新或发明创造、推广应用三等及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员或具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技术专利者。 d、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5年(含)以上,并获得本单位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生产标兵等2次及以上者。 (2)已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技师职业资格者可破格申报相近职业的技师考评。 (3)参加金蓝领技师学历制培训者,按参加考评当年时间计算申报年限。 3、高级技师考评不破格、不越级。 报名联系:高老师 青岛市南区香港中路68号华普大厦26楼 联系电话:() 联系QQ:
报价:面议
地址:山东,青岛,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号华普大厦26F
公司:青岛德佳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手机:15610005252
微信:dejia-edu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提醒:联系时请说明是从志趣网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