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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书画定价殊不易也。米芾尝言:“书画不可论价。”(参见《画史》第148页)但商定一个买卖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又是交易的前提。
虞和讲过一个故事:“旧说羲之罢会稽,住蕺山下,一老妪捉十许六角竹扇出市。王聊问一枚几钱,云直二十许。右军取笔书扇,扇为五字。妪大怅惋,云:举家朝餐,惟仰于此,何乃书坏王云:但云王右军书,字索一百。入市,市人竞市去。”(《论书表》张彦远编《法书要录》卷二,载卢辅圣主编《中国书画全书》(一),上海书画出版社,1993年,第39页)“字索一百”就是张彦远所说的“约字以言价”,(参见《历代名画记译注》卷二,第112—120页)即书法作品以字数的多少来定价。
这个标准也被后世沿袭,如元代书法家赵孟頫在世时,作品就是按字数多少论价,“一字白银五分”。(参见《书画跋跋》卷一,第936页)《戒庵老人漫笔》中有一条记载,为我们探究书法作品的定价留下了重要线索:
逸少《二谢帖》真迹凡七十六字。后有赵清献公抃并苏子容等跋。字画亦无残缺。但墨气已尽。此余乡顾山周氏先世物,子孙欲求售,特携以问价于文衡山。曰:此稀世之宝也。每字当得黄金一两,其后三十一跋每跋当得白银一两,更有肯出高价者吾不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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