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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的分类:
化妆品分为特殊类和非特殊类。
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除此之外,均属于非特殊类化妆品。
- 进口化妆品备案的受理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主管全国化妆品注册管理工作,并负责对进口化妆品备案进行审批工作。
所有进口化妆品在递交审批之前,需先到指定实验机构进行化妆品申报前置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向SFDA提出进口化妆品申报审批。
1.普通类化妆品需要提交如下资料:
(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三)产品配方;
(四)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五)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六)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七)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料;
(八)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九)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十)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十一)可能有助于备案的其他资料。
另附许可检验机构封样并未启封的市售样品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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