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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作为教育工作者,为树立和保持本校良好的教育形象,增强学校凝聚力,塑造学校文化,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教育教学工作,我校花费大量财力、物力为200多名在岗教职员工配发了工作服,现制订对教职员工工作服管理办法,望遵照执行。
一、教职员工工作服的数量由生产部根据现有老师数量并加3-5%(供新教职工备用)上报财务处或学校其它相关部门负责采购;
二、本校工作服有冬装、夏装两种(均为上衣),冬装50元/件,夏装30元/件,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三、工作服分特大号,大号,中号,小号四种。任何人不得更改校服款式,颜色等。
四、发放标准:
1、公司正式教职员工每人每年发放冬装两件,夏装两件;
2、新教职员工办理完入校手续一星期后才可领取校服,根据季节领取冬装或者夏装;
五、校服领用程序:
1、工作服发放须根据教务处备案名单,由教职员工本人签字领用;新教师须有主管校长及分管副校长签字方可领用;
2、工作服的使用期限: 夏装校服使用期限为半年,冬装校服使用期限为一年;按教师领用之日起算。
如在校服使用期限内,如属人为破损或丢失需填写《校服补领申请书》呈主管校长核准后,并照公告价自行补买(费用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如因公破损可填写《厂服补领申请单》,由主管校长核准后补领厂服。
3、如有教职员工辞职、离职,可根据下列情况处理工装费用:
工作服发放之日满六个月,教师离职,可带走工作服,不扣除费用;工作服发放之日满三个月不满六个月,教师离职,可带走工作服,扣除30%费用;工作服发放之日一个月不满三个月,教师离职,可带走工作服,扣除50%费用;工作服发放之日不满一个月,教师离职,可带走工作服,扣除100%费用。
六、工作服着装规定
1、工作服换季: 夏装:5月1日至9月31日;冬装: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2、穿校服即代表学校形象,必须保持整洁,不得遗失若损坏,上班时间必须穿着校服,假日可以不穿。
3、为方便工作,厂服可以穿出厂外。
4、不按学校规定着装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自当月工资中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