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4年,张献忠攻入四川,张献忠以成都为都城,建立大西国(),改元大顺,开钱局,铸新币。大顺通宝有光背、背工、背户三个品种(谱有背川户者,至今未见开门实物),多阔缘大样,制作精美,铜色金黄。
说到这里,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我国的铸币历史,特别是铸币上的文字即“钱文”作一简单介绍。我国早的铸币是商代晚期铸造的铜贝。春秋战国时期,铸币已非常流行。各诸侯国都可自行铸币,所以铸币种类较多,形态、单位都不统一。这些铸币的共同特点是都有“钱文”,钱文所铸或是铸币的产地,如铲币、燕国的刀币和爰金;或是铸币的面值或重量,如秦国的圆形方孔钱;齐国的刀币则铸有“齐法化”钱文,“法”有制造标准的意思,“化”即货字简体,“法化”即“法货”,也就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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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嘉庆年间文献《蜀碧》有云:“贼(指张献忠)设铸局,取藩府所蓄古鼎、玩器及城内外寺院铜像,熔液为钱。其文曰「大顺通宝」。令民间家悬顺民号帖,以大顺新钱,钉之帽顶。诸神像首百炼不化,贼尽弃之。后本朝成都知府冀应熊拾而埋之北关外,题其碣曰「佛冢」。贼钱肉色光润精致,不类常铜。至今得者,作妇女簪花,不减赤金。”
甚至还将其父母的合葬墓式“用回制”。他本人死后,就葬在泉州东门外仁凤乡的教墓地。显然,李贽的二世祖娶色目女子为妻,还接受教,但他本人并非回族。李贽二世祖母虽为色目人,但不能断定她本人一定就是回族。元朝称畏兀儿(维吾儿)、回回(回族)、西夏人为色目人,意为色目相异之人。假定她确为回族,也不以改变整个林李氏家族的族别。元明之际,是我国民族融合进程加剧的重要时期,各族的互通婚姻是很正常的现象。
孙可望经营滇黔之初,亦曾补铸有大顺通宝,皆为背工。按照当时的惯例户部铸钱民用,工部铸钱,可以叫“军饷”钱。因铸造精良,人民亦爱用之。1648年,孙可望改组织为兴朝(兴朝按《清史稿》说法只是钱号而非年号),又铸兴朝通宝(兴朝按《清史稿》说法只是钱号而非年号),并以取“联(南)明抗清”为其国策,孙可望称“国主”。到了兴朝三年(1650年),大西军迁首府于贵阳。兴朝四年(1651年),大西军改奉南明永历朝正朔。
张献忠大西覆灭后,其义子孙可望入云南后,也铸造有大顺通宝,所见皆为背工版,面文为典型滇派风格。史料记载,大西大顺三年(1646年),张献忠在率大西军主力于西充凤凰山抗清作战中牺牲。其义子孙可望继任大西军高,率大西军转兵贵州,进军云南。1647年,大西军以昆明为首府,不再公开使用原有国号。
“李贽,号卓吾,福建泉州人,回族。”我认为将李贽的族别定为回族不妥。理由如下:新中国成立以来,先后发现的《凤池林李宗谱》残卷和《清源林李宗谱草创卷之三·历年表》及宗谱抄录残页,是研讨李贽族别的权威资料。据此确认:一,李贽先祖原姓林,始祖林闾,本为光州固始(现河南辉县)人,元末移居福建泉州。自明成祖永乐二十年(公元1422年),三世叔祖林广齐因避祸改李姓后,林氏相继改姓。二,李贽先祖中,确实有人与教有一定关系,甚至有接受教信仰的事实,但无一证据能说明林李氏为回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