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圳办学许可证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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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举办者应在每年第三季度(6月30日)前,向拟办的学校所在村、镇区文教办提出筹办申请。
2、筹办资料经镇区文教办审查后,符合筹办条件的,由镇区文教办签署意见,报市教育局审批;市教育局审批;市教育局审核后,符合筹办条件的,发给“同意筹办的批复”,举办者可开始筹办,建校舍,完善设备等。但在筹办期间不得登广告和招生。
(二)申请开办的程序
1、筹办结束,即校舍建成 、设备完善后,举办者可向拟办的学校所在村、镇区文教办提出筹办申请。
2、筹办资料经镇区文教办审查后,符合筹办条件的,由镇区文教办签署意见,报市教育局审批;市教育局审批;市教育局审核后,符合筹办条件的,发给“同意筹办的批复”,举办者可开始筹办,建校舍,完善设备等。但在筹办期间不得登广告和招生。
3、市教育局审核后,符合开办条件的,发给“同意开办的批复”,并发给《办学许可证》。举办者取得《办学许可证》后,要立即到市物价局申请《收费许可证》,并到市民政局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领取以上“三证”后,举办者才能开始招生,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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