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安监局为全局一线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统一配备瑞尼执法记录仪。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将进一步规范现场执法行为,准确取证。同时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从而在行政执法中使“双重保障”得到有效的发挥。黑龙江省地方为规范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安监局制定一系列的使用规章。
1、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规定使用现场执法记录仪,并开展现场执法记录仪培训会。执法过程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执法过程全透明。
2、加强执法记录资料的保存。执法记录仪资料当天上传执法记录仪采集数据站,由专人负责对执法记录仪资料的上传、将录音录像资料的保存做到准确无误。
3、完善的监察管理制度。要求执法人员定期将执法记录资料汇总、上报。同时,各科室执法记录资料进行不定期抽查,以此来监督各业务科室妥善保存和管理执法记录资料的情况。
执法记录仪的使用成为黑龙江地方安监执法过程中的一道亮点,也符合上级要求的文明执法、科技执法的执法理念,为执法工作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