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2月《育婴员国家职业标准》、《育婴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正式颁布。提出了科学育婴的理念和知识体系以及训练方法,突出了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从育婴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知识水平和技能要求等方面提出了“标准化”的要求,首次将从事0-3岁婴儿护理和教育的人员作为一种社会职业来认定,为了保证婴幼儿的健康成长,全面推出国家育婴师(员)职业就业准入制度。形成了科学、规范的育婴职业资格培训鉴定认证体系。
随着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整个社会越来越意识到幼儿的成长与保育员的工作密不可分,岗位工作能力强并获得国家职业资格的保育员成了社会急需的人才。本校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保育员岗位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单位。截至目前,已为全市幼儿园培训保育员近2000人,合格率达98以上,促进了大批求职者就业,提升了幼儿园的保育工作水平。
保育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在教学方法、课件平台、考试鉴定方面均采用国家统一标准,并形成规范的培训鉴定认证体系、做到统一标准、统一培训、统一考试、统一质量。通过系统的专业培训,可以使准备就业、择业的人员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使已经在职人员充实知识、提高技能和综合素质,在日益规范、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中实现个人价值,实现保育员职业社会化、服务职业化,促进我国早期教育市场的发展。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一、招生对象:
面向社会招生,在职保育员和即将从事保育员工作者以及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
二、报名要求:
1、报名申请表一张(可到本学校填写);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4、1寸彩色照片3张;
三、证书发放:
经考核合格,由人力资源和社保障部(原劳动部)颁发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国家职业资格网上查询。
咨询电话:(同号) 曹老师 联系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