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八大员办理须知
(一) 发证范围(本市具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业企业):土建类、安装类 (二)主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审批条件 年满二十周岁,男性未满六十周岁,女性未满五十五周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岗人员,业绩能力考核合格者; 1、具有与本岗位专业对口中专以上学历并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 2、具有与本岗位专业相近中专以上学历并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四年以上者 3、已取得本岗位所在系列相近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二年以上者; 4、已取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省建设厅)或省内各地市批准举办的岗位培训班结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二年以上者。 (四)岗位证书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1、岗位证书考核申报表; 2、有关证书复印件(毕业证书、中级职称证书、专业证书、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工作单位若与申报单位不同,需提交原单位解聘证明和现单位劳动合同。) 3、已取得本岗位所在系列相近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二年以上者; 4、已取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省建设厅)或省内各地市批准举办的岗位培训班结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二年以上者。 (五)岗位证书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1、岗位证书考核申报表; 2、有关证书复印件(毕业证书、中级职称证书、专业证书、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工作单位若与申报单位不同,需提交原单位解聘证明和现单位劳动合同。); 3、业绩量化指标考核 4、企业资质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白底彩照2张; 5、近半年其中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明细表和缴费凭证); 6、汇总表一式二份; 7、授权委托书; 8、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9、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其他事项: 以上提交的材料必须经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业务经办人原件验审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