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社保、劳动关系那些事,小伙伴们是不是非常需要专业解答?
用人单位在申报社保缴费工资时候,会遇到职工提出自愿放弃社保的情况。那么这样的要求是否合法?今天我们就来跟大家具体聊聊——
约定放弃社保不具备法律效力
在很多招聘会上,用人单位会把“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五险”这一福利标注在招聘海报的醒目位置,不少企业还为员工投保补充医疗保险,并将此作为吸引求职者的“软福利”。
但有一些订立短期劳动合同的职工或外地职工,由于担心手续繁琐或不愿承担个人缴费部分等原因不愿意缴纳社保,甚至自愿签订放弃社会保险协议。
也有个别单位为了省钱或省事,又确实急需用工,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而是发放一定的保险补贴作为补偿。
但不论是员工主动放弃社保,还是单位用社保补贴代替缴纳社保,如果以后职工要求报销医药费、工伤赔偿,甚至反悔要求补交社会保险,用人单位都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也就是说,职工口头或书面约定不缴、少缴社保,都是不符合规定、不具备法律效力的。而且,用人单位为员工上社保是法定的义务,不能根据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自己的意愿而免除,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里我们提醒广大劳动者,一定要重视社保的缴纳。
根据目前的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养老保险累计要缴满15 年,才能领取退休金。而医疗保险可以解决基本的看病报销问题。
尤其是女职工,涉及到生育问题,就离不开生育保险。
对于短期务工人员,社保同样重要,因为一旦失业、或在工作中受伤,社保都能提供必要的保障。
我司简介:
骏伯人力集团成立15年来,深得社会、政府及客户的认可,荣获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各级政府及人社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诚信示范机构、华南地区服务满意度高劳务派遣机构、广东省人力资源服务“AAA信用等级”企业、中国百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诸多荣誉,任中国人才交流协会理事、广东省人才交流协会副会长、广州人力资源服务协会副会长、广州市天河区人才服务协会副会长等社会职务。主要提供人事外包、社保及公积金代理、工资代发、人才派遣、业务外包、人事代理、员工福利计划等服务。
骏伯人力集团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的行业立法工作,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标准化建设,促进行业规范发展。曾就《工资支付保障条例》、《全国人力资源服务标准体系框架》、《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等法规向全国各级政府机关提交立法建议,并有不少被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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