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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上二胎能否生育报销?广州生育险代缴,代买广州生育

  • 发布时间:2018-03-22 13:2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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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接到好多有关生育报销政策的咨询和疑问

    为此贴心的小编整理出了,妈妈们最为关心的四大焦点问题

    并进行了专业政策解答

    今天在这个特殊的日子 小编来答疑了

    一、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可以报销哪些医疗费用?

    答: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产前检查费,分娩住院期间的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都可以从生育保险基金报销。此外,如果是因为诊治生育引起的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医疗费用,也可以由生育保险报销。

    但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等费用)就不能报销啦!

    二、若是用人单位没按规定按时足额参保,如何处理?

    答:如果单位没按照规定按时足额参保,未参保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不能报销,应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向职工支付相关费用。

    三、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参加生育保险未满一年能报销吗?

    答:一般来说,职工须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1年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如果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生育的,生育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支付,等继续缴费且累计满1年后一年内,凭规定的相应材料,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四、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怀孕后应如何办理就医手续?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按规定,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参保人,要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布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到医院办理产检本和在医院进行产检,就视同办理就医确认。

    我司简介:

    骏伯人力集团成立15年来,深得社会、政府及客户的认可,荣获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各级政府及人社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诚信示范机构、华南地区服务满意度高劳务派遣机构、广东省人力资源服务“AAA信用等级”企业、中国百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诸多荣誉,任中国人才交流协会理事、广东省人才交流协会副会长、广州人力资源服务协会副会长、广州市天河区人才服务协会副会长等社会职务。主要提供人事外包、社保及公积金代理、工资代发、人才派遣、业务外包、人事代理、员工福利计划等服务。

    骏伯人力集团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的行业立法工作,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标准化建设,促进行业规范发展。曾就《工资支付保障条例》、《全国人力资源服务标准体系框架》、《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等法规向全国各级政府机关提交立法建议,并有不少被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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