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税收政策
一、园区简介
重庆市黔江区:黔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黔江区总部经济招商优惠政策》
文件号:黔江府发(2010)36号
重庆市黔江区税收优惠政策:只要将企业注册在重庆市黔江区(注册式,不用实地办公),两种方式:
1、有限公司或者独立核算分公司(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根据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30%-50%予以财政扶持奖励;企业所得税按照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30%-50%予以财政扶持奖励。
2、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一般纳税人)
这种方式是对于缺乏或无法取得进项的企业,可以注册成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对所得税进行核定征收,所得税税率可降低至0.5%-3.1%,其增值税还有返还奖励,通过纳税筹划解决企业成本、个人所得税、分红等问题。
总之,增值税纳税人在具体实务操作中可以单个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以上方法。但是这些选择方法仅从纳税的角度考虑,并没有考虑到其他的因素,如其他购货成本、合同条款、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处购入货物的质量差异等,企业应从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的角度来考虑税收筹划。
二、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
增值税3个点:奖励地方留存(50%)的30%-50%
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核定税率为0.5%-3.1 %
附加税:增值税的12%
三、有限公司(新公司或分公司):
增值税:奖励地方留存(50%)的30%-50%
企业所得税:奖励地方留存(40%)的30%-50%
附加税:为增值税的12%
四、办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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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几乎无限制。 提供一站式后期服务。 办理时间快,一周内出执照。 注册费用3000元,提供代账服务(小规模300/月,一般纳税人500/月)。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核定征收。 无需法人亲自到场,所有手续皆可由驻渝办事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