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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第五章
——考点:房屋原值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不扣减折旧额)。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如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3)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真题
单选题
甲公司厂房原值500万元,已提折旧日200万元。已知房产原值减除比例为30%,房产税从价计征税率为1.2%,计算甲公司年度应缴纳房产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200×(1-30%)×1.2%=1.68(万元)
B.500×1.2%=6(万元)
C.()×(1-30%)×1.2%=2.52(万元)
D.500×(1-30%)×1.2%=4.22(万元)
多选题
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备中,应计入房产原值计缴房产税的有( )。
A.中央空调
B.电梯
C.暖气设备
D.给水排水管道
答案
答案D
解析1)从价计征的房产税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2)房产原值,是指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不需扣减折折旧额。
答案ABCD
解析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