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国特种设备从业人员许可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修订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首先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机构报名培训并参加考试,经考试合格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上海质量认证咨询中心是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为能使各企事业单位组织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合法从业,现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A1-2)作业人员培训。
二、申请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A1-2)作业人员证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
2、须持有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3年以上安全管理工作经历
3、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三、培训内容与培训对象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特种设备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基本要求、安全管理知识、典型事故案例警示等。
培训对象: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应急预案负责人,各单位参训人数不限。
1、特种设备相关管理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A1;(2)特种设备质量管理负责人A2;(3)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A3;(4)电梯安全管理A4;(5)起重机械安全管理A5;(6)客运索道安全管理A6;(7)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A7(暂不受理);(8)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A8。
2、锅炉作业
(1)一级锅炉司炉G1;(2)二级锅炉司炉G2;(3) 三级锅炉司炉G3;(4)一级锅炉水质处理G4;(5)二级锅炉水质处理G5;(6)锅炉能效作业G6。
3、压力容器作业
1)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R1;(2)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R2;(3)氧舱维修保养R3。
4、气瓶作业
具体请电话咨询海学教育老师:电话: (号)企业QQ:
地址:西安市北大街364号鸿达大厦502(北大街十字北100米路西,五四剧院北隔壁),
地铁线路:地铁一号线、地铁二号线北大街下车,A1口出往北100米即可,
公车线路:4路、6路、9路、10路、11路、26路、33路、37路、102路、103路、117路、118路、238路、506路、619路、k600路在北大街下车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