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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进口贴息项目申报代理公司

  • 发布时间:2018-04-16 18:5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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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上海芷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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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anhang supply chain management(shanghai)co.,ltd 

    万享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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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子曰: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虎桥立足华东,立志打造中国进口物流诚信标准。虎桥相信,锲而不舍,金石可镂。虎桥也坚信,欺人只能一时,而诚信都是长久之策。 

    企业申请进口贴息资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进口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42号,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一)第五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二)申报单位申报2014年度进口贴息资金的技术或产品应符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发布的《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4年版)》(以下简称《目录》,见附件二)的有关要求。 

    进口“重要装备”的,其商品编码、商品名称、全部参数都要符合“目录二”的规定。 

    (三)申请进口贴息的技术属于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的进口技术。申报单位应是《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上的技术使用方。申报进口贴息资金的技术进口额是指通过转让、许可、委托开发、合作开发、技术咨询等方式自非关联企业引进《目录》内技术所支付的技术费金额(不含设备、培训、调试、差旅等费用,不含以年度销售额、利润等为基数按比例支付的技术引进费)。付汇凭证上请注明技术引进合同号、技术名称和符合贴息条件的付汇金额。 

    (四)申请进口贴息的产品应属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其它如“合资合作设备”、“进料加工贸易”等不能申报进口贴息资金)、于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报关手续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完成报关的日期以《进口货物报关单》海关签发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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