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事依据
依据 第76号令《商品条码管理办法》。企业印制商品条码,应当向商品条码原版胶片制作者订制,以确保符合国家标准,保证质量。
2、服务程序及承诺
2、 受理《条码胶片订单》,审核编码合法性、并提供咨询服务;
3、 核定价格通知企业交款;
4、 研制人员计算校验码,制作胶片;
5、对已有厂商代码的订单在24小时内完成,按用户要求发放。
6、收费依据及标准 按照《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放开部分检验检测经营服务收费的通知》(物编中心〔2015〕51号)文件规定,收取胶片制作费40元/张。
二、办事说明
1.企业订制条码原版胶片(或电子版条码),应填写《条码胶片订单》(以下简称订单
1、填写订单字体应工整清晰。
2、订单上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包装形式等项目数据应真实、具体,与上市销售的商品标识一致。如果产品信息尚未确定,需要预先订制条码时,可先不填写产品信息,但在产品印制包装前应将相关信息按订单格式填写好报省中心,在“备注”栏注明“补产品信息”字样。.载体种类的选择
3、胶片;光盘:即电子版条码。电子版条码因可以进行复制,便于包装设计排版和保存,企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