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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的区别

  • 发布时间:2018-04-19 09: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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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来小编收到了很多创业者对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和普通合伙企业的疑问,究竟这两者有哪些区别呢?下面就是宝园小编为您整理的一些材料,一起来看下吧。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1、合伙人区别

      普通合伙人:有2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企业:2个以上50个以下的合伙人;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至少有1个普通合伙人。

      2、出资方式

      普通合伙人: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劳务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3、财产转让规定

      普通合伙人: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4、责任承担区别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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