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新颖性
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没有公开发表过,在国内没有公开使用过或者没有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他人提出过同样的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参照物------现有技术、抵触申请
时间界限------申请日(优先权日)
公开方式:国内外公开发表;国内公知公用
创造性
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是指发明创造与已有技术相比具有明显的本质的区别。也就是说,该发明创造不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直接从已有技术中得出构成该发明创造的全部必要的技术特征。
显著的进步是指该发明创造与最接近的已有技术相比具有长足的进步。这种进步表现在发明创造克服了已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或者表现在发明创造所代表的某种新技术趋势上;或者反映在该发明创造所具有的优良或意外效果之中。
实用性
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判断标准:能够制造或使用,即具备可实施性;
能带来积极的效果,即具备有益性;
制造产品
使用方法
工农业上的应用
可以重复制造或者使用
有益于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
专利审核流程
发明:受理 (1个工作日)→初审合格(3-6个月)→公布并进入实审(8-12个月)→授权
实用新型:受理 →初审合格 →授权
外观: 受理→初审合格→授权
详情请咨询知识产权顾问:魏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