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工程三级资质办理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单项合同额3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公共广场工程;
(2)城市供水工程、排水工程或污水处理工程
(3)城市燃气工程或热力工程;
(4)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8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gao年工程结算收入1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资质办理时公司方面要求:
1、注册资本金500万以上,企业净资产600万以上(也就是审计报告,验资报告);
2、需要相应的设备购买发票;
人员方面要求: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人员要求50人, 其中中工8人,助工42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要求8人,- 其他人员可以为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都可以);
工程技术人员指: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特种作业人员指:
1、电工作业一类:安装电工、建筑电工、矿山电工;
2、金属焊接一类:电焊工、气焊工、气割工;
3、超重机械:塔式起重机司机、施工升降机司机;
4、企业内机动车驾驶:铲车、挖掘车、压路车、装载车、叉车等驾驶员;
5、登高架设及高空悬挂作业:钢管架设、外墙架设、外墙装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