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大气污染防治有关精神和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把治理建筑工地扬尘作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首要任务,以“天蓝、地绿、水清、宜居”作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标,“十项措施”全面开展城镇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行动。
一是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符合安全、牢固、美观要求的围挡措施;二是施工现场道路及作业区、加工区等必须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措施;三是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按规定要求分类堆放,设置标牌措施;四是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和污水沉淀池,驶出车辆清洗后方可上路措施;五是垃圾规范堆放,施工现场余土及建筑垃圾等集中堆放,围挡防尘措施;六是规范垃圾清运,建筑物内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相应的容器、管道等防尘措施。严禁凌空抛掷,焚烧各类废弃物措施;七是拆除、平场等作业时要覆盖防尘网或进行持续性洒水降尘措施;八是路面切割、清扫等作业时应采取洒水、覆盖、及时恢复路面等措施;九是进入停工前的工地应提前做好扬尘防治工作措施;十是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做好覆盖、洒水等防尘措施。